第三百零四章 野心之大
细雨渐止,皇宫的过道,犹被冲刷过一般,清爽悦人。
初春,是充满希望的季节,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希望。一个人的野心有多大,他的能力就有多大。这话说得不错。
龙万花,龙公公,就是野心足够大的人。
若是他的跨下之物不被制度所阉割,以他的能力,早在三十年前就成了真正的天子。上天就是这样,给了你一部分,必然会限制你一部分。纵然他能力胜天,依然是个残缺之身。
他培养辅助过三朝皇帝,甚至亲身随先皇出征沙场,一生从未落败过。龙公公是一个神话,一个永远不可能被改写,被超越的神话。他的功绩,早已经被载入史册,也许在百年之后,会成为人间标榜的丰碑,和众多的传奇人物一样,流芳千古。
在龙公公的眼中,女人是祸水。每一个迷恋酒色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更不能担当天下的重任。因为,他是个太监。
在龙公公看来,若是天下男人少了不会思考的跨下之物,很可能天下会顺应顺德的天下太平。红颜,祸水。红颜当然是祸水,因为女人就是水,洪水猛兽的水。
龙万花,是个奇怪的名字。就像他的人。
年近七十岁,他依然每天施胭抹粉,官帽上的一朵血红的海棠,每日一换,永开不败。
他是整个大宋少有的富人,三朝皇帝的封赏,加之宫中奴婢之身的供奉。他有着永远花不光的钱,纵然他能活千岁,不计其数的财富也足以让他挥霍万年。
只可惜,他需要的不是钱。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子更吸引人的东西,那就是天下。
原本,龙万花手中的权,已经到了极限。此时的他,除了皇帝,再无人敢与他对抗。可是,他感觉还不够。他要让天下的人民都能活得愉快,只有让一个没有任何欲望和追求的人去治理天下,才是最好的办法。
喝完浓浓的香茶,龙公公对着镜子修补着嘴角边上残缺的脂粉。弥漫着万千条皱纹的脸上,被涂得雪白,显得十分的怪异。
可是他喜欢这样的打扮,这让他每一天都能看到自己的青春仍在。年近七十岁,身体依然硬朗,靠的就是这份永不服输的信念。
鲜红色的玫瑰花汁涂到嘴唇上,他笑了。笑得很舒心。这样的笑,就好象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在镜子前面对自己无可挑剔的面孔那种满意自信的微笑。
门外,快速地闪进一个人。
金色的官服,宽大的扑刀。只有大宋皇宫之中一流的大内高手,才有如此的打扮。
龙公公慢慢地转过身子,尖锐而沙哑的声音慢慢地从他暗红的双唇中发出:“庞统,事情查得怎么样了?”
庞统的人抱拳道:“回公公,边界战事告急,那冷流世将廖将军和几名老将遣回后方,他独自领兵,一路溃退。”
龙公公身子一颤,吃吃笑道:“难道,果然是天意么?那死江之地都失守了,皇上还睡得着么?”
庞统点了点头,道:“正是,就连南宫秋,都被冷流世安排随老将一起,前军而退。看样子,这冷流世不把江山送给辽人,是不会罢休的。”
“哈哈。”龙公公轻笑着道:“若无冷流世这个纨绔子弟,我如何能成事?”锐利的眼睛,从满是皱纹的眼皮下面,射出两道锋利的光。这样的一双眼睛,犹如精力旺盛的毒蛇一般,单单气势,就足够让人胆颤。
只可惜,长年累月的卑躬屈膝,让他的身子如同烤熟了的虾一般,永远都弯曲而躬。无法直起。
庞统笑道:“立国需要圣贤,亡国只需逆子。那冷流世生性狂妄,目中无人,自小便喜欢叛逆行事,皇上竟然真敢把军令交到他的手中,果然是昏庸之君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