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兰忍不住弯了眉眼,伸手描着他的唇,轻轻吻一口,道,“嫁给你真好。”
“现在好了,”孟明远哼了一声,“是谁把我拒之门外一个月的?”话也不说明白,害他闷头烦恼了那么久,才想明白是咋回事。
程雪兰现在也后悔死了,可她当时真的怕他嫌弃她的身材,怕连最初的美好印象都留不住嘛。哪里能知道这个男人在意的根本不是那些外在的东西。
“要说丑,你挺大肚子的时候难道就美到哪里去了?”孟明远嗤之以鼻。
程雪兰瞬间臊红了脸,忆及孕期夫妻敦伦的情形忍不住以手掩面,这人真真是个无赖。那张俊秀的脸皮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厚,他可以用最正经的表情去做最不正经的事,事后还说本来做的就是最正经不过的事。
子嗣传承,香火传递,这是人生再紧要不过的事了。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瞧,圣人先贤都认同这个道理了,为了有后就得做那事,那就是正经事。
歪理邪说!
偏偏他还歪得有理有据,他不是读坏了脑袋,是他本来就是个歪的,读的书多了就更歪了。
“啐,没正型的。”
“我这是张多么正人君子的脸啊。”不是孟明远王婆,而是这的确是事实。
程雪兰忍不住伸手扯他的脸,“这张脸惯会欺骗世人,亏我当初以为你是个隐士高客一样的人。”
“我本来就是一俗人,是你们把我想得太美好而已。”长成这样又不是他想的,他又不能去自残毁容。
“远郎本就是美好的。”她俯在他胸前轻轻地说。
孟明远打了个呵欠,拍拍她的背,说:“睡吧,明天我还要出门。”安抚生产完后的女人真是件劳心劳力的事,男人真累。
尼玛!
男人女人都累,还是当宠物舒服,当然,得是不被遗弃的那种宠物,遗弃神马的也很惨的。
解决了自家后院问题的孟知府第二天就继续全心全意去为人民服务去了。
巡视神马的,其实真的是很过场的事,可,不做还不行,至少也能起个威摄作用。
水至清则无鱼,人则察则无友。
有时候,有些事不过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事,大家都过得去就行了。
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哦耶!
孟明远觉得自己挺爱好和平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哥追求的只是低调的生活而已。
真的!
府尊大人,其实不是个不讲官场情面的人,前提是大家彼此都给对方面子。
摸透了府尊大人脾性的江城府官员,慢慢过得就轻松了。
不知道谁提议说给府尊的千金过百日热闹一下,其实就是想藉机联络一下上下级的感情。
孟知府很直接地表示:“礼物什么的不重要,真有心,好好教育家里的儿子孙子,将来让我闺女有大把的青年才俊挑选才是要紧的。”
众人深深地服了!
府尊大人果然高瞻远瞩!
孟学士大人彼时尚不知自己那玩笑似的彪悍的一句话,后来被不少家有千金的父母亲广而宣传,成为一流传甚久的经典名句。
就连皇上听到那句话后,都频频点头称是,对当时小型茶话会的在座官员表示,“孟卿此话甚是精辟,把为人父母拳拳爱女之心表露无疑。”
紧接着,皇上又说:“爱卿们回家也要好好教育后辈,朕的公主们也尚未成年呢。”
有远见的大臣们私心纷纷表示,丫的,绝对不能去当你家女婿,真心伤不起。
不过,人家探花郎的话真的很经典,有道理啊。
他本人就是那被国公爷和少卿大人选中的青年才俊啊。
就程李两家那样的闺女愣是捡到这么一个宝贝当丈夫,那绝对是老天爷作弊了,凭什么他们家才貌双全,持家有道,性情柔顺的女儿就没能赶上抢探花郎这事呢?
现在谁不知道孟家那两位少夫人根本就是聋子的耳朵,那就是个摆设。孟家里里外外的事全是探花郎一手包办的,还把两个老婆娇惯得跟养闺女似的。
多少有闺女的眼红啊,要不是孟家已经有两个平妻了,有第三个的可能性为零,他们一定想方设法把闺女塞过去。
探花郎凶残是凶残了些,但不招惹他那就是一大型萌宠,很多时候探花郎都是很傻很天真的存在。人家不争功,不殆工,绝对是个好下属,好劳力。
这货是典型的在其位谋其事,不拿那份俸禄人家不做那份工,根本不用担心人家会捞过界。
人家在朝廷最需要的时候被皇上陛下给扔过去接手江城那个烂摊子,重建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一不小心就把经济拉动了,比没受灾的地方还欣欣向荣。
在大家以为探花郎还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时候,他收手了,按部就班地处理地方政务,顺便充实一下自己的荷包。
等他卸任的时候,可以很肯定地说,丫不用受一文钱的贿就能衣锦还乡,他还能留下一个好官声,拥有好民望。
这叫会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