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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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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休息了几天,收到了来自邮局的汇款单,足足有两千块,那是库俊威支付给我的尾款。

我对库俊威这小子增添了很多好感,不是因为他给我钱,是我觉得这小子还算仗义,而且信守承诺,这种人还是值得长期合作的。

我自己留了五百块,给了家里一千五百块。眼看着天气快要转凉了,我让母亲去买件小袄子,母亲舍不得,把一千五百块全部存了起来,说留给我娶媳妇修房子用。

我笑了笑,我还不到二十岁呢,娶什么媳妇。看着母亲小心翼翼把钱存进那个糖果盒子里面,我的心里微微泛起苦涩,父亲母亲穷了一辈子,他们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分一厘都给我留着,这是父母对孩子最深层的爱。日后我要更加努力,多多挣钱

,争取让父母能够安享晚年,过上幸福的好日子。

这次出去给我的感触很大,江湖水深,没有过硬的本事,一入江湖就会被淹死。所以,为了能在江湖上立足,我一定要努力提升自己,至少要练就师父那一身本事,我才能够真正的行走江湖。

我每天都在刻苦钻研《祝由残卷》,鸡鸣时分起床,一直要研习到午夜,日复一日,里面博大精深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我的修为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增长。

而磊子,每天都去山神庙报到,风雨无阻。磊子的命格无法成为赶尸人,所以他只能加倍刻苦的强身健体,练习外功,虽然没有法术,但有一身拳脚功夫,那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在陈秀才的精心调教下,磊子进步神速,他本身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棍,有扎实的身体底子,现在再加上陈秀才的点拨,磊子很快就练出了一身钢筋铁骨,没事就在我面前炫耀肌肉。

磊子挽起衣袖,举起胳膊肘:“九伢子,你看看,看看我的肱二头肌怎么样?”

磊子扯下裤头,翘起屁股:“九伢子,你看我的臀肌,性感吧?”

“滚!”我随手抓起桌上的钢笔,嗖地射了过去。

又过了几天,水洼村开始热闹起来,因为马村长的儿子很快就要举行婚礼了。

马村长贵为一村之长,基本上全村老百姓,都受到马村长的邀请,而我和磊子因为陈秀才的关系,更是作为贵宾的身份出席,这让我和磊子感觉格外的自豪。

我们农村里,但凡逢年过节,或者喜事丧事,都是摆坝坝宴,几十上百张大圆桌,在村里的空旷地方摆开,欢声笑语,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尤其是像这样的喜宴,基本上全村的村民都会赶来帮忙,有帮忙搭灶的,有帮忙做饭的,有帮忙打扫卫生的,有帮忙打杂的,反正不管哪家有喜事,左邻右舍都会出动,不辞劳苦,热情互助,这样的景象

在城里是很难见到的。很多城里人,都有一种优越感,总是嫌弃我们乡下人怎样怎样。我承认,我们这些乡下人,无论文化水平,还有社会阅历都比较低,但不代表我们素养低下,人品低下,相比城市里的那些虚情假意,我还

是更喜欢农村的质朴纯真。

这场婚礼场面浩大,估计是水洼村有史以来,声势最大的一场婚礼,筳开整整九十九桌,寓意天长地久。婚礼地点就设在村委会前面的空地上,到处张灯结彩,人头攒动,比过年还要热闹。

最为特邀贵宾,我们享受到最前面一张桌子的待遇,按照惯例,最前面的几张桌子,都是留给家族至亲和长辈的,而我们却被邀请坐到这里。

爹娘他们坐在后面,我和磊子跟着陈秀才坐在最前面。

这种时候,就能见识到陈秀才在水洼村里的威望。基本上每个路过陈秀才身边的人,都要上来恭敬地打个招呼,叫一声秀才爷。甚至还有人专门从后面跑上来,就为跟陈秀才打声招呼,陈秀才也微笑着一一还礼,一点都没有架子,平易近人,这是我最欣

赏陈秀才的地方。为了出席这场婚礼,陈秀才专门让磊子去镇上,给他买回一套新衣服,红彤彤的,复古式小马褂,满头银发搭配上这件复古小马褂,让陈秀才古韵十足,充满仙风道骨,就像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老神仙,神

采奕奕。

我和磊子也穿着新衣服,一左一右挨着陈秀才,不少村民都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赶尸匠是一个很低贱的工作,是上不了台面的,但是在这一刻,我充满感受到作为一个赶尸匠的自豪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没有人瞧不起谁,尊重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

马村长的儿子单名一个飞字,名叫马飞,寓意着一飞冲天的意思。马飞也确实争气,高中毕业后参了军,在军队里表现优异,别看现在年纪才二十多岁,已经是军队里的一个小官,多次获得功勋奖章,前途无量。所以马村长每每提起自己的儿子,都是满脸的骄傲。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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