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姐姐妹妹在商场逛了差不多两个钟头的韩奕,已经开始有些疲倦了,牵着煜恒蹲下来对他说道:“舅舅带你去吃冰淇凌怎么样?”
“妈妈不让我吃······”煜恒抬头忘了一眼妈妈,然后身体很诚实地靠近韩奕。
韩奕姐姐笑了笑,“哼,你还想吃冰淇凌啊!记不记得上次吃多了,吹了会儿空调把自己弄感冒,去医院打针的事情了?怕不怕打针呀?”
煜恒可怜巴巴地望着韩奕,眼神里对冰淇凌的渴望已经完全不用言语了。
韩敏看着煜恒可爱的样子,笑了起来。
“你们要买东西自己买去,我又是背他,又是抱他,都一个多小时了,累!”韩奕抱起煜恒,“我们俩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买好了东西之后给我打电话。”
韩奕很不明白为什么女人逛街购物一点都不会累的,尽管是手中大包小包都提满了,也感觉还能买,还能提。韩奕姐姐平常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在家得做饭,忙家务,得送煜恒去培训班上一些额外的课程,这回弟弟到来倒也是满足了一番她购物的欲望。
姐姐一点都不嫌累,心想弟弟是个细心的人,带着煜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便也答应了。
“行!反正我也知道你穿衣的尺寸,那我就看着给你买几件t恤或是衬衫。”姐姐挽着妹妹转身走开的时候又回过头嘱咐道:“看好他,不要给他吃冰淇凌!”
“行啦,哥没问题的!”韩敏拉着姐姐火速地离开,她还想着趁这个机会坑姐姐给自己买几套衣服呢。
韩奕还没走几步煜恒就很懂事地说道:“舅舅,你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路的。”
这小家伙单独跟韩奕在一起的时候很乖,但只要妈妈在身边就会表现得很活跃,甚至有些调皮。
“臭小子,你可以自己走刚刚为什么还总要我背你啊?”韩奕一只手抱着他,一只手轻轻地捏了一下他有些胖乎乎的嫩嫩的脸蛋,“故意的是吧?看看舅舅,额头上都出汗了!”
煜恒嘴角上扬,露出天真的笑脸,但笑得很含蓄。
在他三岁之间,多是韩奕妈妈在带着,韩奕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回家总会陪他玩耍,陪着他一起午睡,被他的哭声给吵醒。煜恒可能记不住小时候的那些事了,但也许熟悉那种感觉。即便是一年也见不到五六次面,但煜恒也非常地黏韩奕,喜欢和他在一起。韩奕妈妈也常说,外甥就是跟舅舅亲,没有任何的理由。
“这是你说的哦,都这么大了,抱着你还挺累的呢!”
以前他还小,抱着他还没什么累的感觉,但现在煜恒都五岁了,已经105公分,23公斤了。没错,韩奕很清楚,因为姐姐这些年从未在朋友圈少发
这些,每个月都会给煜恒量身高和体重,然后拍一张帅气的照片发到她的朋友圈,这是她乐此不疲的一件事。
煜恒“嗯”了一声,被放下来之后就立马牵着韩奕的手。
这样的画面简直太有爱了,韩奕每次看到煜恒的时候都有种想要结婚,然后生这么一个帅气的小孩,给他搭配时尚的衣服,陪他一起玩耍,教他读书识字······
韩奕没有听姐姐的话,没走多远就给煜恒小外甥买了一个较小的冰淇凌,心想,这酷暑炎夏,吃了那么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带着煜恒坐在一家鞋垫店口的长椅上,他也像个小孩子一样,悠哉游哉翘着二郎腿,吃着冰淇凌。
这一天算是偷来的吧,原本是要回上海处理公司的事情的,就因为老妈的一条短信就临时改变主义来到了姐姐这里。
突然就想到一句话:最好的时光是偷来的。想到两个人,李佳和余华。
有很长一段时间,韩奕一直在路上,说是去远方出发,倒不如说是出公差。
有一次,在飞机上,他一直在看一本书《偷书贼》,李佳笑着问他:主角为什么要偷书?这一定是个悲惨的故事。
看到她好奇的眼神,韩奕为她讲述了整个故事。
战乱中,九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寄养在陌生人的家中,弟弟不幸身亡,悲伤之余,莉赛尔偷到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从此,她忍不住开始偷书,每天只有夜晚时,她才会偷偷和书相遇,书带给她的是另一种生活,她沉浸在奇妙的文字世界,不愿出来,书陪伴着她,让她成长,也最终带她走向了新的生活······
听罢,李佳点了点头感慨:其实最好的时光都是偷来的。
韩奕曾经也是一个偷时间的贼,或者说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是。与其说偷,不如说是与时光赛跑。他至今依然怀念那段生活,正是那段时光成就了从此不同的他。
大三结束时,他就从武汉去到了重庆,大四那年他偶尔回学校,因为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创业上,花在了奕汇。
大四结束之时白雪也离开了他,去了英国留学。因为当时白雪单方面说了分手,所以,即使他很爱她,也无力追随。除了失恋的痛苦,还有挫败感在折磨着他。他默默地告诉自己,他能等她回来,而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他唯一的寄托就是他花了很多心血的奕汇。
投身于工作,即便很苦、很累、压力大,但充实感让他觉得很快乐,他的心没那么多是间去想白雪。
也是那个时候,他才明白,一个身心投入的人是不会计较结果的,他更在乎整个过程中心境的成长。公司发展得很好,超乎预料的好,顺风顺水,越做越好,也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