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到阿芜之前,小狼崽一直都为自己的长相自卑着。
将他养大的是深山里的一头母狼,捡到他时,那头母狼刚刚失去自己的幼崽,母性的泛滥使得它将人类的婴儿视作自己的孩子。
打从心眼里,这个少年就认定自己是头狼,即便他通过河水的倒影发现自己和自己那些兄弟姐妹以及母亲长得一点都不像。
他似乎生来就有病,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拥有光滑柔顺的毛发,可他除了极少部分区域有毛发生长,绝大多数部位都没有皮毛附着,凛冬降临之时,其他野兽都能依靠厚实的皮毛过冬,而他往往只能躲在母兽的怀里,依偎着兄弟姐妹们取暖。
在兽群里,拥有丰茂的毛发,尖利的爪牙,往往就意味着它高超的捕猎能力,这也是兽类们择偶的标准。
而患了“秃毛症”,且没有尖利的牙齿,锋利的爪子的他理所当然不受母兽们喜欢,在自己那些兄弟们全都找到伴侣后,依旧孤零零一人。
他人生的前十三年,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捕猎技术,为找到一个皮毛光滑,体型流畅丰满,爪牙锐利的母兽努力着,可在见到同样秃毛的阿芜以后,他忽然觉得,有没有光滑茂密的毛发,有没有尖利的爪牙其实也不那么重要了。
“其实仔细想想,养了这么一个孩子也不见得是坏事。”
谢长征见女儿喜欢那个孩子,心里那点小纠结也就放下了,尤其刚刚这个孩子的出现,还帮他提早解决了分家这个麻烦,或许真的有那种命中注定的缘分,这个孩子合该是要到他家来的。
“咱们这辈子就阿芜一个孩子了,虽说几十年后社会的氛围会越来越好,女性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可在近一二十年间,咱们家一直没个男孩,还会容易让阿芜在外头受欺负的。”
乡下地方就是这样,谁家男丁多,谁家在村里就有话语权,那些没有儿子的家庭在乡下就是绝户头的存在,人人都能够欺负。
谢长征有能耐,自然不怕那些闲言碎语,可他就怕村里的孩子没轻没重的,拿家人的说笑戏弄阿芜。
仔细想想,如果真能把这个孩子教好到也是一件好事,他的身上有兽性,如果能让他将阿芜看作亲人,以后护着阿芜,他也不用担心有人欺负他闺女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为看复生的眼神,心里头总是慌慌的。”
徐春秀本性柔弱,即便遭遇了那么多悲惨的经历想要彻底改变自己的个性,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更何况身为一个将女儿视作生命的母亲,她本能的想将所有不安全因素从自己女儿身边赶走。
而现在的这个复生,正是徐春秀心里的不安全因素。
那就是一个未被驯化的狼狗,这会儿看似温顺,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突然暴起,然后咬主人一口。
目前来说,徐春秀没办法像女儿一样,只一见面,就对那个少年心生欢喜和怜爱。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看啊,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给那个孩子弄点吃的填饱肚子,然后再给他洗个澡。”
谢长征劝妻子放宽心,毕竟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归他们了,即便他们现在愁坏了脑子,这个事实也不会改变。
“灶头还有一点剩饭,本来是打算明天一早熬粥的,现在正好给这孩子吃。”
徐春秀也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即便这会儿对那个孩子心存防备,也不会什么都不管他。
“就是不知道这个孩子吃不吃的惯熟食。”
想到这儿,徐春秀的脑袋又有些抽疼,队长可是说了,这个孩子从小就是山上的母兽养大的,想来从小到大吃的都是山上的野果野草,如果养大他的是食肉的猛兽,保不得对方也是茹毛饮血长大的。
如果他吃不惯熟食,难道自己还得杀一只家禽,让他吃生肉不可?
想想这个画面,徐春秀都快犯恶心了。
“不管习不习惯,总得让他习惯的。”
说着,就到家门口了,谢长征将手里的绳子系在堂屋的柱子上,在确保小狼崽身上的野性消失前,估计是没办法放他自由活动了,这个时候,也不是顾忌人权面子的时候,尤其等会儿谢长征还得去谢家老宅办事,解开锁链让小狼崽和妻女独处,谢长征也未必放心的下。
“我去生火,春秀,你去切点蕃薯,一块熬粥。”
养这个狼崽子的口粮跟着这个狼崽子一块交到他们一家人的手里,恰好谢长征从黑市买的粮食已经剩下不多了,之前他还想着再进城一趟,现在多了这八十斤粮食,谢家那里也同意分家了,在之后一段时间,也不需要担心粮食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