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麦的判断一点都没错,距离无名山谷约莫1700米处的树林里,李小刚靠坐在大树干上,正在咬着一块带血的兔子肉。
此时,李小刚身上的那身警服已经不知道扔到了什么地方去,他身上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袖衬衣,下面是一条露出半截小腿的深色长裤。他的脸上和胳膊,都是冒着丝丝鲜血的小伤口,有的还很长。
看样子,他是硬生生地在这片丛林里冲开了一条路,因此留下这些伤痕。
那支八一杠自动步枪被他扔在手边,前面是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野兔,一把带血的砍刀就扔在草地上。
他刚刚用枪打死了一只野兔,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进食的他,用从山下农户里偷来的砍刀把野兔宰了,就这么生生地吃起来。
现在的李小刚,在遭受了沉重的人格侮辱以及身体创伤之后,杀了两个人,又逃入了这深山,已经爆发出了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人类文明的概念已经彻底从他的脑子里消失了,为了活下去,他会下意识地去做任何一切事情。
活吃野兔肉便不在话下。
从这一点看,倒是跟一些特种部队的训练指向有些相同——激发人体潜能,把文明世界的人变成能够适应原始世界的人。
最令人费解的是,仅仅是使用过气枪的李小刚,居然可以使用八一杠只用一发子弹就把奔跑中的野兔打中。
这种枪法,一般的特种兵都难以企及。
吞下了一大块兔子肉,李小刚突然愣了一下,随即,他飞快地一抹嘴角的鲜血,操起八一杠和砍刀就起身飞快地朝密林中钻进去。
他突然意识到,枪声极有可能引来麻烦,因此果断地离开那里。
不得不说,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混混小窃贼,经过这些事情,迅速成为了敏感的刺猬。
凭借着感觉,李小刚几乎是没有目的地狂奔着,那些时不时就划破他胳膊和脸庞的枝叶荆棘,也没能让他皱一下眉头。这个人,对疼痛已经麻木了,他的双眼是通红的,不像正常人的眼睛。
有道是,阴差阳错,或者说,李小刚命该如此,但是好是坏,此时却不能马上下结论。
他冲出了一片密林之后,突然眼前豁然开朗,印入眼帘的,是一条硬底化公路。无意之间,李小刚抄了个近道,跑到了李麦的前头来,这条路就是进山出山的必经之路,北岭山的消防通道、战备公路。
驶上了战备公路之后,李麦就拿出手机,准备给龙章打电话,而龙章的电话倒是先来了。其实,龙章一直在不断地拨打李麦的手机。
“您在哪个位置?”龙章的语气有些急。
“我已经在出山的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李麦沉声问道。
龙章松了口气,他知道李麦没有遇到逃跑的李小刚,当下说道,“第三看守所跑了个犯人出来,极有可能潜入了北岭山。他杀了一个警察一个武警,抢了一支八一杠。市局正在调集警力搜捕他。”
李麦心里暗道一声果然,“我听到了枪声,只有一声,八一杠的声音,应该是在无名山谷东北方向,距离一千五百米左右。估计就是那个越狱犯。”
“我马上通报给市局。”龙章说道,“我在战备公路进山的路上,也许不久就能与您会合。那个越狱犯遭到了很严重的打击,有分析认为他的精神已经不正常了,您一定要多加小心。”
李麦扫了眼四周,挂掉电话。
若是一个人,李麦肯定会前往探个究竟,甚至会加入到搜捕的行列。李小刚就是化身为丛林猛虎,估计也逃不过他的追踪。但带着老婆孩子,他就不得不有所顾忌。
再牛逼,他也只有两只手两只腿。
往前开了有差不多五百米,大猫突然趴着窗户叫喊起来,情绪看样子非常的激动,浩浩抱都抱不住。张晓雨吓得赶紧把浩浩抱在怀里,闪到了一边,以免被情绪激动的大猫的爪子伤到。
李麦急忙停车,跳下车打开后排的门,准备把大猫控制起来。谁知,门一开,大猫就猛地窜了出去,一溜烟就钻进了树林里。
浩浩在张晓雨的怀里挣扎着喊起来:“大猫!大猫!快去追它!”
喊着就大哭大闹起来。
李麦无奈,对张晓雨说,“你们待在车里不要下来,我去追大猫!”
说完把车门关死,拔腿就追了上去。
他的速度非常快,看得张晓雨和浩浩目瞪口呆,甚至浩浩惊讶得都忘了哭闹了。
李麦此举并不是冲动而为,他看出来了,先不管大猫到底是为什么突然跑掉,如果不追上去,浩浩一定会哭闹上个好些日子,就好像浩浩认准了张晓雨就是妈妈一样。
这小子比一般孩子懂事,但认准的事情和东西,九千头牛也拉不回来。这性格跟他爹和他爷爷都极像极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