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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启程去纳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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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5点,小凯就起来修行了一套初级武技,对于他3岁开始这便是每一天起床必修课,而清早又是最适合练武的时间。

一旁同样练武的老凯欣慰地看着他,为他能克制旅游的兴奋感安下心来仍就能练武那份心境感到自豪,不亏是我儿子!但是如果他听到他此刻所想估计就要一头栽到土里去了。

小凯的内心:”我要好好练武,用功练武,天天练武,然后学会中级武技、高级武技、超高级武技、神之武技,要不我怎么能有实力收集到神器呢!起码要打得过那个玛格丽特恶魔大婶吧,万一她还活着呢!所以从今天开始我更要勤练武技,勤学魔法,谁都无法阻止一颗要当世界第一收集狂的心,我可是要当世界第一收集狂的男人!吼吼吼!“

3小时后。。

老凯带着小凯来到了铁匠铺,此时矮人约翰凯姆正在整理出门的行李,一个背包里面放着干粮、牛皮制的饮水袋,少量治疗药水和魔法剂,最重要的还有装满钱币的钱包。

小凯发现约翰凯姆没有带额外的东西去市集卖,就问了约翰凯姆。约翰说那是因为前不久和哈兹去的时候已经卖过了,暂时没有什么铁匠铺出品的货物要拿去市集卖。老凯这才知道约翰是专程带自己孩子过去一趟而非顺路,歉意的报以感激地微笑。

约翰拍了拍鼓鼓的钱袋,回应老凯的歉意:“你看看这里有那么多钱,可以让你去市集买点你喜欢的东西,不比你跟着我老人家在市集卖东西来的开心么。”

小凯听后咧开嘴咯咯的笑起来,然后被老凯狠狠的敲了一下脑袋。“约翰,你可别老这么惯着他,要让小凯知道每一个铁币都是来之不易的,特别对于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来说,更不能乱花。”老凯先大声教育一番,然后靠近约翰凯姆耳边低声说话并递上一个钱袋:“这里有几十个金币,你先拿着管着,等遇到琴了钱不够她那还有。”

约翰凯姆接过钱袋,眼皮跳了跳,头上冒出三条线心想:你还平民老百姓,鬼才信!几十个金币连一般贵族拿出来都大费周折且肉疼。你倒好,感觉轻轻松松随随便就拿出来了。一边教育孩子不能乱花钱,一边宠溺的给那么多金币让他挥霍,你这波操作666阿。如果孩子没琴管着,指不定现在被你宠成什么样了。

三人随后离开了铁匠铺,约翰凯姆牵来了让人无法直视奇丑无比的矮脚马。别的矮脚马都是雍容华贵,四肢矫健有力,大腿粗壮小腿干练,身上色彩斑纹鲜艳,目光炯炯有神,配上一副好马鞍或者一副盔甲那更是雄姿勃勃。可是约翰凯姆这匹矮脚马,小腿快和大腿一样粗了,身上灰不溜秋这里一块紫斑那边一块绿点,马的眼睛呆滞且无神,还时不时留着口水。记得第一次琴和凯见到这可能是世界最丑的矮脚马时候。

琴:“这矮脚马中毒了!“

约翰凯姆:“没有!“

琴:“那是病变了!“

约翰凯姆:“没有!“

琴:“被僵尸咬了,被魔法炸了!”

约翰凯姆:“…..都没有,它天生那样。”

琴:”。。你口味真特别。。。不是非一般的重。”

约翰凯姆:。。。。

但是哪怕这么多年看下来了,老凯还是无法直视这匹矮脚马,实在是太丑了。他刚想说要不让小凯骑自己的那匹马,就被约翰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给阻止了。

你那眼神分明是想告诉我,我的马没有你那矮脚马跑的快。唉,神难道眼睛都瞎了么,怎么会有这样怪胎呢。老凯无奈的把小凯抱上特丑矮脚马。

“一路小心!”老凯临行叮嘱道。

“放心吧有我呢!”约翰拍着胸口的锁子甲晃荡晃荡的响。“走喽!”

特丑矮脚马狂吐着口水快速向纳威城跑去,留下了小凯格格的开心笑声、矮人约翰得意的口哨声和在风中凌乱的老凯。

由于矮人约翰选择走的路线是常规贸易运输通道,而且古丁兰村到纳威城路线全程都在平原上,不需要翻山越岭,所以第一天的路程是一路平坦而且没遇到什么人,小凯自幼习武这点旅途颠簸对于他来说也是小意思,他还时不时抓一些路过的飞虫进行封印保存放在他袋子里。

“这个蝴蝶颜色我没有,收藏!”

“那个苍蝇品质我没有,收藏!”。。。。

晚上,两人就着火堆吃着干粮和烤肉,约翰还怂恿小凯喝蜂蜜酒,被小凯摇头拒绝了。

“我说小凯,我看你收集的东西都太杂了,这样你以后会需要非常多的地方来放收集的所有东西,这不是一个优秀的收集家来。”约翰红着鼻子打哈哈。

“那么要怎么做?”小凯咬了一口烤肉问道。

“同一样东西一般只要收集垃圾品质、基本品质、普通品质、中等品质、优秀品质、极品品质、宝物品质、神器品质就行了。当然这只是对于物品,对于活物就一个种类留下最高品质的就好,你总不见得收集成千上万个种族男女吧。”约翰想了想如果不纠正一下,以后小凯娶了几千个各族女人回来,琴和凯估计天天要追着老头子他砍了。

小凯认证的听着,并拿出小本本记下。然后伸手把那些魔法封印的昆虫拿出来,每种选了一个,然后开始把其余的施法焚烧。

“等等,你在干嘛?”约翰对小凯的举动感到很疑惑。

”不是约翰大叔你说活物留一个就好,我选好了阿。其余的当然要毁尸灭迹了,不能留给敌人任何线索,也不能让活物透露任何信息。”小凯边说边继续焚烧,“我老爸一直那么教导我的,在自己支配了那个活物,然后活物要离开自己独自生活时候,任何会透露自己信息的活物都不能留。所以这些虫子原本是我的所有物,现在我只能留一个,其余的就不能留了啊!要摧毁了!”

约翰大叔满头的黑线,是怎么样的父亲才能教出这种观念的孩子。

(另一边,阿嚏——老凯揉了揉鼻子,谁在说我,还是小凯想我了。)

“小凯你这样是不对的,对于普通昆虫类来说,你有了新的更好品质就可以选择放掉被封印的老的,如果是有智慧的生物,你要看它存不存在对于你的危险,如果有坚决抹杀,没有的话就放生。而对于各种族的人更不能轻易杀害,在能饶过的情况下都要放过,懂了么?“约翰凯姆语重心长的教导着。

“知道知道,我老爸老妈一直说遇到各种族人都要以和为贵,人不犯我,而且我现在弱小,更不能和别人硬碰硬,所以能忍让忍让,吃亏是福么。”约翰停止焚烧昆虫,拍了拍小手,放走了几只虫子。

“这就对么,吃亏是福,除了生死大事别的都可以让让。”约翰感觉自己教导有方,得意的喝了口酒。

“嗯,爸妈还说等我等我实力强了再报仇也不晚。精灵报仇,百年不晚,走自己的路,让得罪自己的人无路可走。他们还说,实在不行时候可以找他们帮忙阿,说有他们在这世上没多少存在敢欺负我的。但是如果他们不在一定要懂得示弱装傻,不要惹来杀身之祸。嘻嘻,我那么聪明一学就会了!”

噗~~~~~约翰凯姆听着把酒都喷了出来。这一家子真心都是奇葩,惹不起,惹不起。

“小凯,时候不早了,赶紧去睡,明天还要赶路。一会我把矮脚马喂食了也就休息了。”约翰凯姆摇晃着身躯走向矮脚马。

“约翰大叔你先忙,我还要在睡前练习一下我的魔法。”小凯从腰带上拿出了琴专门为他做的很小的一款法杖,大小和根树枝差不多,只能支持初级魔法。

“嗯!是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别太晚了,早点睡!”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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