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英国佬都知道他的名气,看来马丁真该改改他的脾气了。”
捻着精心修剪过的胡须,李笑眯眯地看着科特。“我赌一百块,他不会跟我们一起干。”
科特又和科尔交换了一个眼色。“还有人想下注吗?”
每个人都举起手。
身材矮小瘦弱的马丁?劳伦斯在加入美国6军第二十五师成为一个轻步兵之前是美加边境的猎人。后来他加入了第75游骑兵团,参加过中情局在南美洲起的一系列打击贩毒分子的行动。他良好的表现和优秀的作战技能给科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丁有着最好的追踪敌人行迹的本领,科特对此深信不疑,正是他所需要的尖兵类型。
当人们提到轻步兵时,总是认为它在现在战争中能够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从轻步兵师的组成上看,这种看法似乎很有道理:基本上轻步兵师就可以看成是一个机械化步兵师去掉了它所有的机械化装备,火力和机动性都已经被大大削弱。
但在6军看来,不管形势如何变化,世上只有两种类型的战士。一种是步兵,一种是以某种方式支援步兵的战斗人员。最初提出轻步兵设想的都是那些不甘心接受越战失败的军官们,那场战争留给他们的不止是伤痛,所以他们认为,美国士兵没有理由不能具备那些缺少装备和火力的敌人所具备的本领。这样一来,那些本领将会与美军在火力上的传统优势相得益彰。
轻步兵师就是这样一些训练高级步兵技能的研究院。最初建立的轻步兵师有阿拉斯加韦恩赖特堡的第六师、加州奥德堡的第七师、纽约德拉姆堡的第十山地师以及夏威夷斯科菲尔德兵营的第二十五师。在这些师里,6军慎重地委派最出色的军官担任指挥、按照传统的方式培养士官、紧紧抓住士官和连排级军官的训练不放松,用艰苦的训练制造成批的真正的军人。何为真正的军人?就是具有非凡领导才能的、掌握战争中最基本真理,利用大地和夜幕的掩护来消灭敌人的军人。
这些军人能够象黑夜的乌鸦一样隐藏行迹和无声地移动。他们行踪隐蔽、出其不意、神出鬼没、善于进行勇猛的近战,而这正是轻步兵的特色:袭击、埋伏、进行渗透和搜集情报而无须与大部队抗争。如果莫西干人能够繁衍到现在也不会是这些轻步兵的对手。
马丁就出身于其中最出类拔萃的那一批。虽然他身材瘦小,但战场不是运动场,那些坚韧顽强、能够长时间冲杀的往往是瘦小结实的战士。每次要是有人对此表示怀疑,马丁就会对他说,“看看中国人和越南人是怎么打仗的”。
但问题是,马丁不喜欢中情局。训练中情局的人员是一回事,可要参加中情局的行动就是另一回事。马丁是一个军人,军人对中央情报局总是不屑一顾的。没错,是有军人在退役后加入中央情报局,但一个游骑兵不会这样做。如果不是为了丰厚的薪水,马丁不会来阿富汗训练这些穆斯林。
科尔也了解马丁的为人,所以他也赌马丁不会接受科特的游说。
“没有马丁做尖兵,我哪里都不会去。”科特的回答简单明了。“你在哪里都能够找到一个全能战士,但像马丁这样的人全世界也没有几个,所以就为了这个我也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