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眼神闪烁,对老鬼的计划做了补充。
不得不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亦或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总而言之,他的奸诈程度,现如今已经不住老鬼之下,甚至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
青云宗,屹立青州的庞然大物,这回是真危险了!
说来话长,实则极短,那一群“天资不凡”之人,见高欢眼神烁烁,便以为他也动了心,就笑道:“看来小兄弟也有去药城一趟的意思,要不我等就一起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要说我王老大,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有号的人物,别的没有就是急公好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王老大说着话,非常亲热的揽住了高欢的肩膀,就好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与刚才的不耐烦截然不同。
高欢眉头微微一挑,心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这姓王的难道知道我身怀重宝,想趁机下手抢夺,不应该啊,命魂灯和七轮塔一个在我之识海,一个在我之丹田,凭此人修为根本看不到。这么想着,他悄悄打量一眼,突然发现,王老大的目光,不时的瞅向他的右手,心中一下子了然。
老鬼曾经送给他一枚储物戒指,比之储物袋,绝对算是高档货。平常的时候,为了少惹是非,他一般都是把储物戒指藏起来,只以储物袋示人,可在赤色沙漠的时候,没有旁人才场,他也就放松了警惕,就把储物戒指戴在了右手上。就这么戴了一路,他都戴习惯了,出了赤色沙漠后,就忘了给藏起来,结果无巧不巧,正好被王老大发现了。
说起来,以青州的富饶,储物戒指并不算珍贵,不说随处可见,先天层修士乃至真元六七层以上的修士,都会有一枚。可人心不足蛇吞象,王老大自己虽然手指头上戴着一枚,可看到别人的还是眼馋的很,戒指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戒指里面的东西。
说来也不怪他贪心,高欢乃先天三层修为,又一直修炼“千面术”,在隐藏修为这方面,可以说水平极高,别说同阶层看不出来,就算是高阶层修士,也未必能发现端倪,他不过是真元九层修士,就更不可能看透高欢的深浅了。且,自始至终,高欢和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一脸的小心翼翼,他心念微动,便以为高欢修为了了。
“放心吧,跟着我们你吃不了亏上不了当,相反要是不跟着我们,你可就有麻烦了,这附近就是赤色沙漠,人眼荒芜,时常有杀人越货的强盗土匪,你一个人孤孤单单,一旦碰上了可就吃不了兜着走……”
他叽里呱啦一顿说,唾沫星子满天飞。
高欢心中好笑,面上却做出害怕的模样,一脸感激的道:“多谢王老大指点,那小子就叨扰了。”接着他做了自我介绍,因为是在青州,也用不着隐姓埋名,而且还要去加入药城,就更不能偷偷摸摸了。
“原来是高老弟啊,久仰久仰。”
“高老弟身家不菲啊,竟然有储物戒指,真是让人羡慕!”
“大家都是兄弟,高老弟有什么好东西,比如培元丹什么的,是不是可以拿出来一起享用啊,赶路实在太辛苦……”
这群人太沉不住气,三言两语就忍不住了,虎视眈眈的盯着高欢的储物戒指,那模样似乎要来抢夺。
高欢却似乎一无所知,仍旧笑容满面,只是在他们提到培元丹的时候,才露出惊容,十分佩服的拱拱手,笑道:“王老大真是神机妙算,别的没有,我就是培元丹多。”说着话他一挥手从储物戒指中拿出瓶培元丹,打开盖子让香味散发出来。
众人一闻,脸色剧变,继而喜得嘴角差点咧到耳根子,暗道找到了个肥羊,这回可以吃顿饱的了。
然而,高欢让他们闻了闻后,又把盖子盖上了,笑道:“不过啊,这培元丹可不能给你们,这是我留着当糖豆吃的,你们想要也行,那灵石来换,法器也成,总之这是要钱滴……”
要钱?!
你他妈耍我呢!
王老大的脸一下子就阴了,恶狠狠哼了声:“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要是算这么清楚,我们可就自己动手取了,万一坏了你的性命,可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可是,高欢脸上笑容更盛,摇头晃脑道:“哈哈,没事没事,尽管来取,我只是怕你们怪我心狠手辣!”
第九十七章都是肥羊
我只怕你们怪我心狠手辣!
高欢这话一出,王老大的脸色一下就变了,他即便在自负,也知道自己可能踢到了铁板上。不过,他并不紧张恐惧,这就是人多势众的好处,正所谓好虎不敌一群狼,双拳难挡四手,高欢是高手又怎么了,难不成还能对付一群人。
“小子,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兄弟们,把这小子围住,杀了!”一声令下,他手一动就听锵啷啷一声响,一把宽背大砍刀出现,其余人等也是纷纷拿出法器,把高欢团团围在中间:“小子,你也想还不知道爷爷是谁,我王老大就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强盗土匪,哈哈。”
青州富饶,修炼资源极多,可正是因为如此,才越发的混乱,不仅青云宗、炼药宗这等大宗门,在明目张胆的抢夺修炼资源,那些小家族甚至是小散修,都在千方百计的抢夺。这就导致青州非常混乱,盗贼成群,土匪多如牛毛,杀人越货的事情更是经常发生。
说起来这王老大,原本是王氏家族的一员,可后来王家和别的家族争夺修炼资源,被人一夜间屠灭了满门,仅他逃出升天。如此以来,富饶之地他是不敢呆了,只好溜到赤色沙漠附近,过起了亡命天涯的生活。不过,他毕竟出身家族,有见识有头脑,很快就纠结了一批“志同道合”者,巧取豪夺,杀人越货,慢慢竟发了家致了富。
本来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可世事难料,就在他活的正滋润的时候,敌对家族知道了他的存在,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敌对家族怎么可能放过他,便借着“剿匪”的名头冲他杀来。没奈何,他只能咬咬牙狠狠心,带着兄弟们前往药城躲避,当然如果能成为炼药宗弟子,那就更好了,可即便成不了,在药城中那敌对家族也不敢放肆。
但正所谓狗改不了吃屎,偏偏走在路上的时候,他看到了高欢的储物戒指,敏感的意识到,此戒指与普通的截然不同,是更加高级的货色。于是一咬牙一狠心,他便决定在干一票老本行,反正高欢那模样,一看就是头肥羊,即便他不宰,到了别人地头上,照样也是被宰。
“大哥,说这么多干什么,看我一刀劈了他!”
他话音刚落,身旁一个瘦猴就忍不住了,手握大刀揉身而上,那速度那模样,竟是与猴子一般无二。虽然瘦,可其挥刀力度不弱,带起呼呼风声,令人不由咂舌,想不通这般瘦小的躯体中,为何会蕴含如此强大的力量。
“脑袋开花……”
一声大吼,瘦猴的刀就落在了高欢的脖颈上,他的脸上不由露出个阴冷的笑容,心中兴奋莫名。许多敌人都死在他这一招上,那些愚蠢的人,看到他的瘦弱模样,只以为他是速度敏捷型,觉不擅长力道,即便在大刀落下的时候,也会示威般的随便挡一挡,可就是这随便一档,就足以要了他们的命。
“就是这样,就是这么随便一档,哈哈,我的刀会劈开你的阻挡,直入你的脖颈,只是片刻,一个硕大的头颅就会出现,一具无头的尸体就会喂狗,哈哈,我瘦猴不愧是王老大手下第一大将……”
他得意的想着,似乎看到了高欢掉下的头颅。
可是突然,他浑身一震竟动弹不得,大刀紧紧压在高欢的脖颈上,可有一刀紫色的闪电,挡在刀刃上,让大刀无法前进分毫。
不好,上当了,快撤!
心念一动,他神情剧变,浑身一使劲,就想把大刀收回去。然而无论他怎么使劲,大刀就好像长在了闪电上,纹丝不动。
说来话长实则极短,王老大就见瘦猴扬起大刀扑了上去,然后就静止不动,好像在与高欢对峙,又好像高欢是个小美人,瘦猴突然不舍得杀了。这个混账东西,他不由皱起眉头暗骂一声,忍不住叫道:“瘦猴,你在干什么,还不快动手。”
然而,瘦猴依旧不动,只是脸色涨的通红。
这回他也感觉到了不妙,连忙吼道:“瘦猴,你他妈的给老子撤回来,别管你的破刀了,快回来!”
可是,无论他怎么喊叫,瘦猴始终一动不动,就好像被施展了定身决,只有眼睛中流露出恐惧骇然的光芒,然后裤裆就湿了,一股尿骚味传了出来——瘦猴竟是吓得尿了裤子。紧接着,他就见那道阻挡瘦猴大刀的闪电,以一个缓慢优雅的姿态,顺着大刀流去,一直流到瘦猴的双手,到了瘦猴的身体上。
这是个可怕的场景。瘦猴,刚刚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可在闪电流过的时候,他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熟了变焦了,最终黑不溜就的好像一段木炭。更可怕的是,瘦猴自始至终都是有意识的,闪电好像也故意不让他死的太早,从双手流过就到了双脚,而后慢慢往上走,最终只有瘦猴的头颅还是正常颜色,两只眼睛还在骨碌骨碌的转着,露出哀求的神色,只不过任谁都知道,他已经是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倒退一步,脸色惨白,神情骇然!
如果说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饿狼,高欢则根本就是个恶魔啊。
“哎呀,敢杀我兄弟,兄弟们,一起砍了他,不要怕,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杀啊。”
关键时刻,王老大终于反应过来,扬起宽背大砍刀厉吼一嗓子,身形一纵就冲了上去。他知道高欢是快铁板,可又不得不踢,他的这些手下,都是亡命之徒,也是桀骜不逊之徒,只要有人带头,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们都敢闯一闯。高欢的手段虽然残暴,可只要他冲上去,只要给他们带头示范,他们心头的畏惧就会消失。
“娘的,老子这条命早就没了,死就死吧,杀!”
“富贵险中求,这高欢手里肯定有好东西,快去抢啊!”
“为瘦猴报仇,干死这小子!”
随着王老大冲上去,他们的勇气又回来了,神情一震,畏惧之色全无,咬牙切齿的瞪着高欢,如同一头头饿狼般,重新杀了回来。此时此刻,他们所有人都在想:人这么多,我就不信死的会是我,只要我不死,杀了这小子之后,分到的好处就会多多,冒险一搏也值了。
然而,他们错了,在高欢面前,他们就好像一只只无害的小白兔,杀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咔嚓嚓!
一道闪电出现,就好像从天而降一样,劈在了高欢的头顶上。当然,高欢一点事也没有,闪电在他头顶好像碎裂了,化为无数的小火龙,向着四面八方扩散。
可怜王老大诸手下,但凡碰到小火龙的人,都和瘦猴一样,先是被定住,然后慢慢变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偏偏头颅暂时不死,叽里咕噜的转着眼珠子,满脸都是骇然,满眼都是绝望。
“我去,还真是一群肥羊,好东西不少啊,灵石、化元草、天元草,竟然还有向阳草,发财了,这回可真发财了!”
高欢可不管那些哀求的眼珠子,毫不客气的把王老大等人的储物戒指夺过来,这一检查不要紧,乐的他差点跳起来。
“都是肥羊啊,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