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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起事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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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反了你们,你们敢把朝廷命官如之奈何,还敢杀我不成。”

结果双方越来越激动,越说越翻脸,李自成忍无可忍,拽出腰刀一刀结果了王国的性命。

可杀了王国李自成的脑袋也冷静下来,这可怎么办,我这是杀了国家的命官,我是罪上加罪,朝廷肯定饶不了我。

李自成想了许久,也罢,这就叫官逼民反不得不反,干脆我也造反起义得了。

他与几个头领一商量,前面不远就是榆中县,咱们不如闯进县衙杀死县令把库银抢来坐地分赃怎么样?

大家一直赞同,就这样李自成带领八千军兵一同闯进榆中县衙,到里面就把县令给逮个正着,不问青红皂白一顿乱刀砍死县令。你说这县令死的屈不屈吧,不知怎么回事就把性命搭上。

说道这里,咱们补充一句,古代军兵到底发不发军饷,发多少军饷,干嘛动不动就克扣军饷等事件时常发生。

古代士兵军饷也是根据当时国民收入水平来发放的:

最早唐朝以前其他朝代基本都实行服兵制,战时征兵,士兵没有薪水或只有很少的薪水,平时种田的种田、砍柴的砍柴,有的花销还要自己掏钱。

唐代士兵还需要自备战马和武器。但战场的缴获可以归士兵所有,算是额外收入吧。唐玄宗时期出现了募兵制度,士兵成为职业军人,平时都有军饷拿了。

宋代士兵是中国历史上除了八旗兵以外薪水最高的,因为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而非征兵制,士兵都是以当兵为职业,禁军的薪水每年大约45贯,厢军大约30贯一年。

明代以后是卫所制,士兵分有天地,自种自食,薪水很少。明代只有边军薪水比较高的,大约一年20两白银,合着一个月一两七钱。

清朝也是卫所制,但清朝有八旗军。八旗是由国家供养,每个士兵月俸6两银子。

至于“抚恤金”,只有清朝有叫“抚恤银”。春秋、战国、秦时代的士兵只是入伍后全家可以减少赋税徭役,荣立战功后可以领取奖赏,应该是没有安家费的。

当然,当时也是有雇佣兵的,最早的雇佣兵应该在三国战乱时期出现过。

根据宋代的记载,宋代的普通士兵每年可得万钱(铜钱),按照1000钱兑换1两银子的比价,1年10两白银,古代16两为1斤,1两=1/16*500=31.25(g)。按照目前1g白银8-10元人民币的价格算,31.25*10*8=2500元,31.25*10*10=3125元。也就是1个月200块人民币左右。不知道现在解放军的津贴变没变,如果还是几年以前的60元/月,那么宋代的士兵收入就不算低了。

不过需要申明的一点是:历代的军饷,高低相差很多,比如元代,士兵最初是没有任何军饷,而且还需要纳税的。(士兵的收入从哪里来?还用问?当然是去抢了!)此外,三国时期,很多士兵连吃一顿米饭都不可能,(曹操曾经以桑葚为军粮,蜀军北伐曾以豆腐为军粮,正史都有记载。)因此古代士兵的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宋代是历朝士兵待遇最高的。

李自成起事后转战汉中,参加了王左挂的农民军。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第一次入塞,北京震动,大将袁崇焕被崇祯帝凌迟处死。崇祯三年(1630年),王佐挂被明廷招降,李自成转投奔张存孟(不沾泥),担任队长一职。

张存孟这个人没多大本事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没多久就被明军绞杀,张存孟本人投靠明政府,后来被杀害。

不久,李自成率余部东渡黄河,在山西投奔了他的舅父闯王高迎祥,称“闯将”,为八队闯将,转战陕﹑晋﹑畿南﹑豫楚等地。而当时指挥明军剿匪的正是刚刚上任的三边总督洪承畴。

李自成是高迎祥严格意义上的部下,绝对接受高迎祥的指挥。甚至还有李自成是高迎祥的外甥之类的传说。这些说法未必确当(李自成第三个老婆高氏是高迎祥的外甥女,所以高迎祥是李自成舅舅。)。

李自成虽是闯王高迎祥的部下,但并非绝对服从高迎祥的指挥,双方的关系是松散的,有时甚至就是名义上的。对农民军的首领来说,最重要的是手中掌握的实力。只要有实力,便能立住脚,否则便没有活路。李自成手中有一定的实力,所以虽不断改换门庭,但始终不倒。

到崇祯四年(1631)夏,王自用在山西大聚群雄时,李自成虽名义上仍是高迎祥部属,但已属“三十六营”之一了。至于高迎祥是否为李自成的舅舅,则至今仍很难下定论。有人认为李自成的名号“闯将”与高迎祥的“闯王”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其实,这种推断也是没有足够的依据的。

不过李自成跟对高迎祥一直于明军作战,从西北到中原,一路狂杀几乎无有对手,连克杨嗣昌?卢象升等知名战将。

后来高迎祥不幸被明军俘获凌迟处死,那么谁来接手十多万人的农民义军呢?

后来李自成于另一名义军头领张献忠商量一下,咱们把义军一分为二,你我各领导一支,不能在一起,那样的话会目标大会被朝廷一直跟踪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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