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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霄是只很奇怪的兔子,虽然不是冷血动物,但是比身为冷血动物的华胥体温都要低,难道是一只住在东荒沼泽里的水生兔子?不过顶在头上能防晒,能降温也是不错的。
我派信使鸟将所有的请柬都送了出去,这时,忽然我的间谍——相思雀,飞进来落到我的头上。
因为我的头上没地方站,它只好站在兔子的身上。
谁知道兔子那冒着酒气的三瓣嘴一张,把相思雀舔了一口。
相思雀不解的问我,这只醉酒的兔子是不是在向它示好。
我叹了口气对相思雀说:“别以为我头上的这位是只人畜无害的兔子,你最好离他远一些,他可是抓了我三十多只信使烤来吃的混蛋,他刚才舔你,估计是试一试你的味道。”
相思雀惊恐的“嘎”了一声,吓掉了一根羽毛。
我将相思雀从头上摘下来,轻轻的摸着安慰道:“没事的,你减减肥少吃一点,他喜欢肥美的鸟。好了说吧,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相思雀叽叽喳喳的告诉我,伏烛的大儿子魔太子仓宸,已经来到了穆都,他想见张瑜。他现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这个家伙和他老爹一样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不能让他见到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