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怎样的“论外”,但归根到底还是血肉之躯,被杀就会死,被剁就会断手。洛萝明白,林登万能扛住这一抡子飞斧就是因为他施法了。
石斧护体?还是护盾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洛萝已经确认,眼前的男人就算不是个“论外”,也是个会使用魔法的猛人,她已经对眼前的男人也起了招揽之心。
一个能施放各种法术的“论外”不管在哪里都会大受欢迎。而在北方,这些“论外”被称为英雄。有“英雄”辅助的部队和没有“英雄”辅助的部队完全是两回事。
他们如同众神一般主宰着战场,放出毁天灭地的法术、低吟杀人无形的诅咒、高唱振奋鼓舞的祝福、召唤遥远异界的仆从。他们是胜利的砝码,更是士气的保障。
他们游走于各大势力间,既受到各方诸侯的重视,又被他们所忌惮。
被忌惮的原因很简单:有能力的人总是贪得无厌。
林登万现在就在向洛萝展示自己红果果的贪婪。
“不……我觉得我们应该结盟。而暂时,我的地位要和你对等。”
“口气不小,不过你连一兵一卒都没有,区区游侠而已。你这样是不是有些狂妄了呢?”
洛萝现在并不因为林登万露了一手就觉得他就百分之一百就是个英雄了。毕竟会魔法的人也不只有英雄,一些有天赋的人经过刻苦学习之后,也能放一两个简单的魔法唬唬人了。靠着一些工具的帮助,他们还能释放一些复杂程度略高的魔法。
而且英雄也不是街边的大白菜,随便走哪都能碰到,洛萝长这么大,还没在诺斯半岛上见过真正的英雄呢。
不过,只要是会魔法的人,就会受到重视和尊重。
“谁说主人没有一兵一卒了!佳儿就是主人的兵卒,就是主人的爪牙!”
黑长直妹子蹦了出来,对于洛萝的无视,她是非常愤怒的。
不就是胸大了点、臀翘了点、个子高点吗?凭什么无视人!?
“哎呀,没想到啊没想到,居然还真有那么‘一兵一卒’。不如这样吧,按照我们据点族的老规矩,你出你手下最强的勇士,我也出我手下最强的勇士,让他们打一场。老娘这边赢了,你做小弟。你赢了,我认你做大哥,成不?”
“这个……”
林登万有些犹豫了,虽然论个体能力,他可圈可点,但他没有魔甲。用血肉之躯去对抗魔甲?林登万根本不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
但让佳儿上……一个大老爷们让萌妹子为自己作战,这怎么好意思嘛。一般男方不都是要喊着:“为你而战!我的女士”吗?
“主人!不用多虑!就让佳儿上吧!佳儿一定会为主人赢得胜利的!”
当然,大老爷们嘛,满足妹子的各种需求也是义务,而自我价值的实现就是一项很重要的需求,仅次于吃饭和交(河蟹)配。
既然妹子都这么要求了,林登万也觉得可以让她去试一试。反正有自己在一边看着,要是真出了什么问题,英雄救美之类的虽然狗血,但也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桥段。
让佳儿上场,那是牺牲了自己装B的机会,成全妹子的自我价值,这是在为妹子着想的,更是无私伟大的……
想到这里,林登万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舍己为人的典范,于是他就点头同意了。
“嗯,看来你们那边已经决定了。那么萨多西,你上!”
“唉?大姐头?为啥是我啊?”
“为什么?我要手下的勇士上,这个‘手下的勇士’当然不包括自己咯。”
“……”
果然,洛萝再怎么大大咧咧的,但她现在的智力好歹有16点,玩点腹黑之类的完全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