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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背上传来嘶嘶的疼痛。
是昨晚被那小女人抓出来的伤痕。
伸手拿过两张便签纸,仔仔细细的比对了一遍又一遍。
一模一样的字体。如果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外边还有一张跟他一模一样的脸。
六年前,睡了他一夜,留下一百元一走了之的女人,原来是董晓雅!
如今,她嫁给了他,他却依然被蒙在鼓里!
这不得不让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六年后他们的相遇,真是是一个偶然,而不是被人精心策划的局吗?
将两张纸收起来,重新放进书桌的抽屉里。
拿出一根烟,点着,深吸了一口。任凭白色的烟雾在他眼前晕开。
思绪也慢慢的展开。
他们第一次相遇在车库。不,更确切的说是在火锅店。在车库他见到了董晓雅,但在火锅店他见到了董一诺。那天,老狐狸竟然主动约他去吃火锅,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之所以对那天印象深刻,是因为那天第一次见面,就有人把他跟董一诺误认为父子。
他记得,酒足饭饱之后,老狐狸还特意提醒他,让他注意董晓雅的服装品牌。
不得不说,他开始注意董晓雅,有老狐狸的原因,虽然不是全部。
他记得,董晓雅是被人下了药的。
他当时也曾怀疑过是不是老狐狸特意安排的,但,他以老狐狸不知道他的入驻记录推翻了这一点。
可是,现在仔细想来。
第二天,董晓雅逃掉之后,他气的想要把董晓雅找出来的时候,竟然找不到周边客房的资料和监控资料。
在帝国酒店能有权利做到这一切的,也只有尉迟龙天了。
董晓雅刚回国,老狐狸就特意制造相遇的机会。
八十六大寿的时候,他还亲自邀请了董晓雅跟一诺千金。
尉迟龙天是只老狐狸,怎么就突然爱心勃发的对陌生的小孩子慈颜善目。
从这可以看来,老狐狸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一诺千金是尉迟家的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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