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道:“偶尔做一次倒没关系,常做就不行了。”
花满楼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陆小凤板着脸,道:“好人不长命,这句话你难道没听说过?”
他虽然板着脸,但眼睛里却似已热泪盈眶。
狗肉已卖完了,没有狗肉。可是他们并不在乎!
他们要吃的本来就不是狗肉,而是那种比狗肉更令人全身发热的热情,用这种热情来下酒,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
暴雨,雨正午才开始下的,正午时人已醉了──不醉无归,醉了才走的。
陆小凤将醉未醉,似醉非醉,仿佛连自己都分不清自己是醉是醒?正面对着窗外的顷盆大雨,呆呆的出神。
上官丹凤看着他,忽然道:“你若不走,那些人难道真的全都会死在那里?”
陆小凤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道:“你懂不懂得‘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两句话的意思?”
丹凤公主道:“我当然懂,这意思就是说,有些事你若是认为不该去做,无论别人怎么样威逼利诱,甚至还用刀架在你脖子上,你也绝不要去做,若是你认为应该去做的事,就真要你抛头颅,洒热血,你也非去做不可。”
陆小凤点了点头,道:“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人舍命全义,也有人拿八十三斤重的大铁椎,搏杀暴君。”
丹凤公主抢着道:“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霍天青才会以死报阎铁珊,山西雁和那些卖包子和馒头的,才会不惜为霍天青卖命。”
陆小凤道:“不管他们是干什么的,只要能做到这两句话,就已不负‘侠义’二字。”
丹凤公主轻轻叹息,道:“可是放眼天下,又有几个人真能不负这‘侠义’二字?”
窗外暴雨如注,就仿佛是一道道密密的珠帘,隔断了行路的人,也隔断了行人的路。
突然间,密如万马奔腾的雨声中,传来了一阵密如雨点般的马蹄声,林晨悚然起身,发现十余骑快马,冒着暴雨急驰而来,冲过了这荒村小店。
马上人一色青柴衣、白笠帽,经过他们的窗口时,突然一起挥手,只听“飕,飕,飕”,一连串风声,比雨点更密,比马蹄更急,数十道乌光,有的穿窗而入,有的打在外面的墙上。
陆小凤侧身,已拉着丹凤公主躲到窗后。
伏在桌上的花满楼却已霍然长身而起,失声道:“硝磺霹雳弹。”
五个字还没有说完,只听“蓬”的一声,窗里窗外,被乌光击中的地方,已同时冒起了数尺高的火焰,赤红中带着惨碧色的火焰。
林晨眼睛一眯,拔剑在手。
陆小凤变色道:“你们先冲出去,我去救店老板。”
店老板已睡了,他们刚才还听见他的鼾声。
但火焰竟霎眼间就已将门户堵死,连外面的墙都已燃烧起来,连暴雨都打不灭。
花满楼拉着上官丹凤冲出去,那十余骑已飞驰而过,去得很远了,马上人一起纵声狂笑,还有人在放声大呼:“陆小凤,这只不过是给你个小小的教训,若再不识相,就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几句话说完,人马都已被珠帘般的雨帘隔断,渐渐不能分辨。
林晨冷冷一笑,青衣楼,霍休!
再回头,小店也已完全被火焰吞没,哪里还看得见陆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