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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意思。”男人扬起右唇角,邪佞地轻笑,露出几颗白森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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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才七点左右,唐先生和唐女士都还没起床,唐豆米帮他们做好早餐,自己吃了一份后便回了卧室,今天下午就要回学校了,打算整理点干净衣服带去。
突然想起手机充电器坏掉了,自己这个月的零花钱都用在那999朵玫瑰上,现在经济困难,唐豆米不想浪费钱,便在书桌前找起了自己放在家里的备用充电器。
拉开抽屉,一顿乱翻,充电器没找到,却在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底下发现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
唐豆米抽出信封,看着信封上写着的“鹿鹿?收”三个字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信封已经有些褪色了,长期被压在抽屉底下,四角都已经磨破,唯一清晰的就是那熟悉的字迹。
这是她自己的字迹。
唐豆米十五岁那年,学校突然兴起写情书的热潮,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有了心仪的人就搬出诗集,这里抄一句,那里抄一句,组成一封情书,偷偷塞到对方的抽屉里。当时的唐豆米已经喜欢卢晚路十年了,也求了十年的婚,一点儿成效也没有,就学起了大家的方法,写了封情书,递给卢晚路,当然,最后的结局是既没送出信,还被他扫了好几道冷眼。
响起往事,唐豆米又是怀念,又是心酸。
那时候是十年,现在快二十年了,她依然奋斗在革命前线,敌人的堡垒还是那么坚固,她使尽浑身解数都攻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