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华德已经知道郑克要做什么了,他能做的就是高高跃起,希望可以干扰到郑克的传球。
篮球堪堪划过霍华德的指尖,飞到了他的背后。
“喝!”
安德森大喝一声,纹满了纹身的手臂就像两条青龙,一瞬间出现在了篮球的位置,双手一合,抓住篮球,然后猛然挥下!
“砰!”
篮球架一阵摇动,安德森同样发出了嘶吼声。
他跳下篮筐,盯着霍华德,争锋相对... ...
两支都是nba顶级队伍,却都是典型的nba风格的队伍。不像马刺那样国际范十足,森林狼和魔术队都是本土球员居多,打法上,也更接近美国风格。比如防守。森林狼和魔术都喜欢一对一盯人防守,而不是联防。
然而为了对付郑克的突破,魔术队变了。下一个森林狼进攻的时候,魔术队摆出了32联防的阵型。
事实证明。霍华德一个人在内线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阻止郑克突破的,因为郑克突破之后不会盲目冲击内线,他更多的时候会选择传球或者投篮,这一点让前两场的魔术队很受伤,因此大范甘迪决定用联防来试试效果。
郑克和比卢普斯对看一眼,眼神交汇了一番。
比卢普斯点了点头。招呼着森林狼众将士跑位,首先便将能投三分的乐福给提了上来,外线四个球员站定。
森林狼的应变速度太快了,一番交叉跑动以后。阿弗拉罗就溜到了底角,得到了空位投篮的机会。
“唰!”
眼镜蛇一击必中。
虽然不能宣告魔术队的防守破产,但是拥有四个射手的森林狼还是不是简单的联防就能够搞定的,至少拥有比卢普斯的森林狼,总会做出最正确的战术选择。
下一回合进攻的时候。比卢普斯也跑到底角扔了一个三分球。
“混合防守,混合防守!”大范甘迪在场外怒吼着,他算是看出来了,赌森林狼手感是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情,况且魔术队对这个防守阵型也不太适应。
霍华德格外神勇。一次卡主位置之后的转身反跑,得到了空位的机会。
尼尔森心领神会,高高把球抛向篮筐一侧,霍华德拔地而起,准确地接住了尼尔森的传球,然后双手灌框。
这种空接扣篮,对他来讲如同吃饭喝水。
这边森林狼尝到三分甜头,外线再次尝试三分球,是由郑克投出的,这一次,篮球砸在了篮圈上高高弹起,没能投进。
“慢慢打,不要急,尽量往里打!”惠特曼同样在场边怒吼着,不停地做出战术指示。
郑克摆了摆手,示意这球是他的错,魔术队改变了防守阵型,他应该试着往里打一些,这球投得确实无脑了一些。
特科格鲁有一个劣势,就是速度太慢,郑克突破特科格鲁,只需跨出一步,连假动作都省了。前两场比赛,郑克一步突破特科格鲁,然后中距离完成急停跳投的场面让魔术球迷看得蛋疼,这一场,大范甘迪直接把皮特鲁斯提到了首发阵容,换下了康特尼-李。
魔术队本场首发五人是尼尔森,皮特鲁斯,特科格鲁,刘易斯和霍华德,为了对付郑克,做出的改变可见一斑。
所以当郑克再次外线拿球的时候,皮特鲁斯就近身靠了过来。
法国人为人熟知的就是他的防守,不错的臂展,较快的移动速度,还有一定的力量,让他拥有了单兵防守的先决条件,而勤勤恳恳的态度和始终旺盛的斗志让他在篮球场上成为了许多锋卫摇摆人的噩梦。
但这些人中,并不包括郑克。
郑克在三分线45度接球之后,定了两秒,然后猛地向右侧跨出一步,速度极快,宛如一道白色的闪电。
“该死的!”皮特鲁斯反应稍稍慢了半拍,他想要伸手去抓郑克的球衣,却连郑克的衣角都没摸到。
这是真正的风驰电掣。
“叱~”
郑克的球鞋在地上发出剧烈的摩擦,在魔术队球员包夹来临之前,他身体一顿,违反物理运动地发生了急停,然后顺势跳起。
郑克手腕下压,手指轻轻拨动篮球。
蓦然间,一道黑影出现在郑克面前,一只大手如张开的佛手,遮天蔽日。
“啪!”
已经到达最高点的篮球被狠狠地扇飞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