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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电话后,季无平根据那个男人的形容,第一时间找到于飞飞。于飞飞直接承认的此事。
了解情况后,才知道,原来那个打电话投诉的男人是街头一个小混混,当天在夜市吃小吃的时候故意在小吃里放污秽之物来讹摊主,刚好这一幕被路过的于飞飞看到。她二话不说,上去就把人揍了一顿。
当然结果肯定是吃力不讨好了,摊主怪她多管闲事,破坏了他的摊位还把顾客吓跑,那个小混混一脸蛮横,还扬言要她等着瞧,第二天,她便就接到投诉电话。
路见不平冲动的结果就是,赔了几个月的工资,并且还被罚写检讨。
真是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
于飞飞不服结果,第一时间去找局长,却被劈头盖脸说了一顿。
向俊的原话是这样的:不服气?这就是冲动的结果,下次做事还要不动脑子吗?你说人家往碗里放污秽之物,你有证据吗?就算你有证据,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打人对吗?夜市那么多人,一个警察明目张胆的打人,你让别人怎么想我们,你这么做怎么对的起其他努力工作的同事……一份千字的检讨书算是较轻的惩罚了。
这是向俊来到局里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字字铿锵有力,往日脸上的笑意也被严肃代替。于飞飞纵然觉得委屈,可也有点吓到了。
委屈过后,她并没有抱怨,仔细想想局长说的那些话都是对的,这件事的确是她太过冲动了。
她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也没想到做这件事还会给其他同事带来困扰,现在忆起那天晚上,那些围观群众鄙视嫌弃的眼神,心里一阵愧疚。
她貌似给大家丢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