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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信王赵榛治下幸福而勤劳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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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

历史上的名将、勇将厉害,但是大多都是因为力气大,纯粹凭借武技的又不是那个时代最强者。而那些厉害的将领,最后还是纷纷战死沙场。说明他们的万人敌还名不符实。但是赵榛不同,赵榛这个人太厉害了。他真的能冲杀勇悍的金军阵营里,尤其是拿出那对合金钢的光华双剑,切金断铁锋利无比,强人配神剑,简直举世无敌。

赵榛在内家拳、外家拳、搏杀技巧、人体构造、各国拳法等等未来九百年的基础上练成的功底,又经过了军队最严酷的淘练。纯粹是一个强国培养出来的超级杀人机器,就是在那个时代,在未来地世界上,赵榛在搏杀技术不说是世界第一人,也是差不多了。

就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学而言,凭借赵榛的武学水准和后来淬炼出来的新身体,完全有天下第一高手的能为。强,不是没有道理,赵榛有多出千年武学知识打下的根底,加上现代科技最先进而且量身打造的杀人技能,岂是这个时代的武夫们所能比得了的。

“那我就告诉我小妹和王妃了,让她们放心。殿下,您记住,现在我们信王军还久指着您一个人了。您就是我们的大义,就是我们的主心骨。所以,为了我信王军治下千万百姓和几十万将士着想,您千万保重身体。”

赵榛微笑着点头说道:“我明白,你放心。告诉我那二位夫人,等我和岳飞南北夹击金军,击败金军联通两片信王军占领地之后,就去接他们。”

赵宋勇说道:“好的,我告诉她们。您一定保重。虽然您不是皇帝,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您就是我们的万岁。只要您张口,我们随时给您准备黄袍。”

虽然赵榛是一个大宋的亲王,但是就凭借他的这个身份,也是一样可以称帝的。赵榛要是傻一点,完全可以自号为帝。但他不傻,不想当小丑,不想分裂大宋,不想让金兵渔翁得利。实力未够,而且没有大义他只能是亲王。

赵宋勇走了,临走给赵榛留下一个盒子。送走大舅子赵宋勇之后,赵榛暗道:“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都仰视而望我!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的国家都来仰视我建立的帝国!”眼往天际,赵榛的脸上却是和风细雨,一股昂然傲气勃发而出。

回到大厅,赵榛着那个小盒子。他亲亲抽出盒子抽屉,里面是一把铸铁制造的前装火药的短火统。这把短火统,恐怕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火枪了。

赵榛以未来人的眼光指引下,画了几张火枪的草图。当然,这前装火药的火统是最原始的一张图纸。手下的工匠们到底还是造出了这种火枪,当然,赵榛检查了一下,仍不是太好。但如果说是偶尔防身,还算是勉强可以的。毕竟是给赵榛使用,工匠们试验了好多次。这种火统气密性好,纯钢打造,枪管笔直,不会炸膛。不过一这把火统制造的模样,赵榛就知道那些工匠一定铸造了好多,实验炸膛了无数次,才制造出这一把精品火统来。

赵榛提起火统,旁边有用牛皮纸包得定量火药和铅丸,他迅速上好后,便走出青石堡垒,在一帮护卫的拥簇下,上马去城外准备打一只猎物来实验火枪。

这时,一匹快马奔驰而来,马上的骑士一到赵榛侍卫们的战马前,便飞跳了下来。“主公——!”一名操练新兵的教头将领抱拳行礼,道:“主公!教头王牛报到!”

赵榛回首道:“什么事?说!”王牛说道:“天气要下雨雪了,新军要不要停训?”赵榛天,天阴沉沉的,的确是一副要下雨雪的样子。刚才天还好好的,自己回了堡垒了一下火枪的功夫,没想到转眼间就这样,老天阴了起来。天上漫天的黑云从东北而来,风渐渐的大了,天地一片灰暗。

但是王牛仅止是为了这点小事来的么?当然不是!或者说,王牛自己也知道主子是不可能停训的。也许别人的军队会因为下雨雪就停训,但赵榛的信王军从来都不存在这种情况。

赵榛道:“我带训你们的时候,有一次一连下了十多天的雨,我让你们停训了么?”王牛立时道:“是,主上,属下知道了……”他说着,有些犹豫的想说什么,也许是赵榛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他,却没敢说话。就想要走。

但赵榛叫住了他道:“停下,谁让你走的?”王牛停下,他说不出话来。“是谁让你来问这一出的?”赵榛继续问道,王牛的嘴张了张,汗水全在头脸上,这冰冷的天寒风吹着竟然立马就出了汗,可见他心里有多怕。

“你怎么不说话?”赵榛问得和气,但手上却是一点也没有留情面。他抓着马鞭打在了王牛的脸上。赵榛只是吓唬,没有用力,但是马鞭也在王牛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红印子。

王牛吓得直接跪下了。“噢,我都没说话,你连私自下跪都敢了?”赵榛问得阴阳怪气。赵榛没有宣布自己信王的身份,所以只让大家叫他主公或主人。

在青石城和青石堡垒,不论赵榛是什么身份,哪怕他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他也是这中条山青石城堡和青石城的主人。

现在赵榛发怒了,王牛当然知道赵榛的威严,他自然就怕了。王牛立刻叩头说道:“城内有江浙郭家大商求见主公,卑职收了人家二十只送来交易的活猪,想给大家改善伙食。所以前来报告,想······想······”

王牛天生老实,而且训练时一丝不苟,战斗时也奋勇杀敌。这个人不是耍滑头的人,不过他的话,赵榛也知道有水分。因为王牛可不是贪嘴的人,赵榛知道这个人是个艰苦惯了的人。一定是那帮新兵和教头们想吃猪肉,才将王牛拉出来顶过来与自己说话的。

在这个时代,人们吃不上肉。肉是越肥越好吃。而猪肉是各种牲畜中最肥的肉,而且也是最好吃的肉类。在信王军中,不缺兔子、老鼠、牛、马、羊、驴和鹿肉,唯独没猪肉。一帮教头想改善伙食想吃猪肉也是正常,而他们的伙食与新兵是一样的,统一的标准,教头们想吃猪肉,自然那些新兵也跟着沾光了。

知道对方老实的秉性,也知道是一帮家伙贪吃,赵榛便原谅他了。赵榛淡淡的,却是用铿锵有力地低沉声音说道:“你们所有的教官们,一会儿都给我去领五记军棍。还有,这一次在你们这五记军棍和老实交代的份上,我允许士兵们和教头们吃你们那受贿的二十头猪的肉。但是下不为例!还有训练不能耽搁。我和你们说了不止一回,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天热要忍,天冷也要忍。这都忍不了,上了战场向后跑吗?这次轻饶你一次,写份检查,明早校场上念一遍。再有下次,定斩不饶,听明白了么?”

王牛道:“遵令!”赵榛挥手:“你们吃猪肉以前用银子探一下,虽然是活猪,但要预防万一。还有,叫那姓郭的来吧!”在信王严令下,士兵们是不敢收取金银的,但是商家给肉吃,也算是犒劳军队,算是打了擦边球,不能获罪,赵榛也没想惩治士兵们。但是,毕竟是外面人送来的东西,而且还是吃的东西,赵榛还是多了个心眼,害怕有人投毒。

王牛点头道:“遵命!”随后再也不敢多说,翻身上马,打马而去。此时,赵榛身旁的亲卫们着王牛离去,脸上现出了不忍。

王牛是个好人,这个家伙全家被金军杀害,独自一人来投靠信王军。来到信王军后,对敌人凶狠无比,杀金兵无数。对自己人却为人和气,对待战友简直比亲兄弟还亲,亲卫们很多人都得到过他的好处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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