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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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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宜被晒得睁不开眼,手在眉骨上搭起了凉棚,慢声说:“我爹妈走的早,把我寄养在干娘家。后来干娘也走了,剩下个干爹。我和这干爹不对付,来往很少,逢着他没钱了,上城里找我来。我把攒的俸禄分他一大半,他拿上钱就走。”

“分他一大半,那你自己呢?在京里不用吃喝么?”

王爷体察下情,多不易啊!他坐在雕花窗后,微侧着头,发冠上坠两枚镂空小金印,与乌木棂子相击,发出钝而沉闷的声响。连着前几回,这是第四回见他,他一直很安和,品性好、又有教养,和他说话心里舒称。以前只要听人说起宇文家,她就吓得肝儿颤,一朝被蛇咬嘛。后来碰见这位爷,撇开出身不论,确实是难得的。京里的天潢贵胄,哪个愿意和下三等聊家常?他和他们不同,不论看不看得起,至少他搭理你,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定宜笑了笑,“我挺小的时候就在他们家了,现在能挣点儿,孝敬他也是应当。至于我自己,有师父和师哥照应着,不说旁的,一口嚼谷短不了我。师父师哥对我好,我以后有出息了要报答他们。”她不好意思地歪了歪脖儿,“所以上回我师哥出那样的事儿,我不能坐视不理,冒冒失失上您府里哀求,现在想来真没脸透了。也是您仁慈,本来我没敢抱太大的希望,没想到您愿意相帮,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了。我师哥上回去王府想给您磕头,叫门上戈什哈拦住了,回来怪懊恼的,一直嘀咕呢,不知道怎么谢您才好。”

弘策不太计较那些,都说王爷贵重,贵就贵在做阿哥的时候。其实开衙建府之后,每天往来于市井间,早就没了那份心气儿了。活着嘛,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凤子龙孙也吃五谷杂粮。外面世界的人,瞧得上的,三教九流都结交。像他几个兄弟府上,唱戏的、画西洋画儿的,登了门照样奉若上宾。归根结底立储好比一场战役,获胜者只有一人。余下的呢,不管你是真有帝王之才,还是骨子里仅仅是贩夫走卒的材料,都不重要了。

“像你们说的,多个朋友多条道儿。”他慢慢转动扳指,抿出个浅淡的笑容,“事情过去就过去了,用不着耿耿于怀。我只是觉得,为了一条狗,搭上人命不值得。”

“王爷说的是。”她呵腰应道。想起七王爷可太糟心了,怎么叫人不痛快怎么来。她想把今天的际遇说一说,再一思量人家毕竟是哥儿俩,虽不是一个妈生,关系比她总近得多。难道告诉人家“我不爱给七王爷搬花盆儿,我要给您当侍卫”?不合适。

她长出口气,再看十二爷一眼,他是一尘不染的人,没必要为这种小事麻烦人家。她换了个松快的口气,问:“王爷爱吃什么果子?我没钱买贵重的东西,只能挑点儿零碎小玩意儿。今天来前在海子边上买了菱角和羊角瓜,可惜遇上七爷,被他给抢去了……”她面露哀色,“虽不值什么钱,可那是我孝敬您的,如今我又空着两手来还伞,多不好意思啊!”

七王爷抢他的果子,这话从他口里说出来很有趣。弘策道:“你们欠着七爷呢,不说他拿走,你们更该买了送过去。失了礼数,人家心里不痛快了。至于我,我不常吃那些,你也不必张罗。”

定宜道:“您说得在理,给七爷赔罪这事儿我和我师哥提过,不知道他办了没有,我回头问问他去。是咱们失礼在先,慢待人家总不大好。可您为什么不爱吃果子呢?像我师哥,嘴就特馋,看见我屋里有什么他就吃什么。上回我爬树摘了一碗桑葚,洗干净了放那儿,恰好我师父叫我,出去一炷香,回来盘儿就空啦。”

弘策喃喃道:“桑葚么……有十几年没吃了。我一向外放喀尔喀,那地方气候不对,没什么瓜果,印象最深的是沙棘,就是那种又酸又甜的小果子。我刚到那儿觉得挺好吃,成串提溜着坐在土坡上,半天能吃一箩。不过吃来吃去总是这个,时候一长,渐渐就腻味了。”

定宜眼睛发亮,“那您爱吃桑果儿么?我给您摘去。我们院子后面有颗大桑树,”她往上一比划,“那么老高,味道可好啦,长熟了一点儿都不酸。”

他欢喜的时候眼睛有温暖的光,一笑眼睛眯缝起来,就看见个金光闪闪的圈儿。

“宫里有规矩,皇子们六岁开蒙,离开养母移居阿哥所。我那时候住南三所,那儿紧邻上驷院,有一片小小的桑园,据说是为皇后亲蚕准备的。那会儿小啊,不懂,散了学跟着哥子们去摘桑果儿。我人矮,只能拣人家摘剩的,没熟的透着红,也不洗,吹吹就吃,那叫一个酸!”他想起小时候的事,如今拿出来说,别有一种滋味。彼时真不挑拣,因为和兄弟们在一起,再酸也觉得好吃。他本就极重情义,但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他的一片赤诚,对别人来说未见得可信可靠罢了。他母亲失势之后他们都不愿意和他走得太近了,人前喊他名字,人后管他叫他鞑子。

“后来没吃过么?桑果儿在您记忆里就是酸的吧?”定宜不知道小小的桑葚能引出他那么多感慨来,她一直以为皇帝的儿子都是端坐在那儿,指挥太监看妈1,说“来呀,给爷喂这个、给爷喂那个”,然后张大嘴等着。

弘策摇摇头,不无遗憾道:“没能摘几回,老五和老七打起来了,事情传到太上皇耳朵里,下旨让人把桑园儿圈起来了。”

“那我得空给您送来,我们那儿的树年头长,都快成精啦,结出来果子特别甜。”她笑着问,“您什么时候走啊?我听关总管说下月月头上?”

他嗯了声,“还有十来天。”

她有点落寞,垂着嘴角嘀咕:“这么快,我还想跟着一块儿去的呢,如今是不成了。”

他忘了他能看明白唇语,即便他不发声儿,他眼里照样瞧得真真的。其实这人蛮有意思,说了几回话,觉得和一般奉承拍马不一样。虽然有些小奸小坏,但品性里有淳朴的东西,所以谋个小差使放在身边伺候,无聊的时候说说话,打发闲暇时光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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