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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预判海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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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听皇帝对同安王郑芝龙满怀信心,弘毅毫不意外。

其实对于郑芝龙,连他自己也不太相信他会有朝一日公然再度背叛清廷!别的不说,郑芝龙做海贼,算是首叛;到泉州归降又驾船而去,这是再叛;降明又归清,此乃三叛。若是再叛了清廷,连个“贰臣”都算不上,结果只能是“里外不是人、满汉不讨好”!再次背叛的成本太大,而且还看不到有何利好让他如此抉择,作为一个大海商、大商人,他是绝不不会去做这种风险投资的。

“儿臣只有一处担忧,却不是同安王,而是海澄王郑世森!”弘毅判断是时候说一说郑成功了!

“何出此言?”福临心中一凛,却故作镇定。

对于郑森此人,青年皇帝是再熟悉不过了。

自打顺治三年(1646年)郑芝龙降清,郑森劝止其父未果遂至孔庙哭庙、焚儒服后,就打着“背父救国”的旗号,率部出海,在金厦一带继续抗清。顺治四年至七年间,郑森率领他老爹留给自己的海上劲旅、原班人马,连破福建同安、海澄、漳浦、泉州及闽南沿海一带地方,进据金门、厦门。郑森更是把厦门改名为“思明州[1]”,成为抗清的政治中心和基地。

直到顺治十一年期间,郑、清双方交手数次,除了战场之上,主要还是在招降与归顺的问题上打嘴仗。特别是顺治九年之后,福临和郑森在如何归降的问题上。曾经达成了广泛而深入的“部分一致”——

顺治九年、十年,福临曾经数次下旨,说明郑森不降的具体原因无非是多尔衮掣肘、上情下达不利等等,先后封其为海澄公、靖海将军,对其颁印敕谕、赐服赏银。郑森也和朝廷数次书面来往,深入谈判。到了顺治十一年四月,双方除了在“保留发型衣冠”、“行使地方管辖权”、“收取洋船课税”这三个问题上始终谈不拢之外,诸如驻防“泉漳惠潮”四府、兵饷拨给、管民文官、原辖武官、防剿海寇、稽察洋船等等,清廷都是准许了郑森的要求。

为何前述三个问题谈不拢?

剃发易服不用说了,这是满洲同志的心结。

行使地方管辖权。郑森想自己说了算。清廷还要委派“州府道台”各级官吏来管理地方政务,这是仿照清初三大异姓藩王、除了吴三桂之外的普遍做法——你可以提领地方,但却不能只手遮天。所以福临再三强调:“地方官评民事、词讼钱粮等项,俱系有司职掌。自有督抚管理。尔【郑森】不得干预”。

至于收取洋船课税一项。却最为有趣——郑森总结老爹郑芝龙的经验,认为通过对农耕经济抽税的法子,是很难养活自己的庞大水师的。而且不利于收拢人心,那就必须从红毛身上抽取重利。而清廷也不是傻帽,西人身上油水多多,岂可拱手相让、让你郑森用以壮大发展?于是,福临明确要求“收取洋船课税,仍交布政使司解京”。

三个难点虽然棘手,但双方却始终保持联络,你来我往,各自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到了顺治十一年七月,情势却急转直下,这从当时福临的一道旨意中可以发现——

“己丑(七月初二),谕海澄公、靖海将军郑成功曰:自古识时俊杰遇推诚待人之主,披肝效顺,矢忠勿二,方能建立事功,身名俱泰。未有猜疑观望可称识时知命者。朕承皇天眷佑,奄有万方,海陬一隅,何难偏师戡定?但闽峤苍生皆吾赤子,不忍勤兵。又念尔父郑芝龙投诚最早,忠顺可嘉,故推恩延赏,封尔公爵,给与敕印。俾尔驻劄【扎】泉、漳、惠、潮四府,拨给游营兵饷,养尔部下弁兵。朕之推诚待尔可谓至矣!尔自当薙发倾心,义不再计。”

“今据尔疏奏,虽受敕印,尚未薙发,冀望委畀全闽。又谬称用兵屯劄舟山,就近支给温、台、宁、绍等处钱粮。词语多乖,要求无厌!乃复以未彻【撤】四府防兵为辞。尔尚未归诚,岂有先彻防兵之理?尔若怀疑犹豫、原无归诚实心,当明白陈说。顺逆两端,一言可决!今如遵照所领敕印、薙发归顺则已,如不归顺,尔其熟思审图,毋贻后悔!”

由此可见,双方矛盾的焦点就在于两条:剃发是否、泉漳惠潮四府是否由郑森之军独自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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